华体会- 华体会体育官网- 体育APP下载国际货币基金协定

2025-11-05

  华体会,华体会体育官网,华体会体育,华体会体育APP下载

华体会- 华体会体育官网- 华体会体育APP下载国际货币基金协定

  定的业务与活动均应通过普通账户办理,按本协定规定,普通账户包括普通资金账

  议,在1945年12月31日前加入基金的会员国,其缴纳基金份额列于附录A。

  其他会员国的份额,由基金理事会决定。每一会员国的认缴额应等于其份额,并在

  得提出调整会员国之份额。根据某一会员国的要求,基金如认为合适,也可在任何

  照该日它们份额比例增加份额,累计数额不超过依第五条十二节(f)、(i)和

  内以特别提款权支付增加部分中的25%,但理事会可以规定,对所有会员国一样,

  也可全部或部分地用基金指定的其他会员国货币(经该会员国同意)或会员国本国

  货币支付。未参加特别提款权账户的会员国应用基金指定的其他会员国货币(经该

  会员国同意)支付所增加份额中的一定比例(相当于参与国以特别提款权支付的比

  例),所增加份额的其余部分以会员国本国货币支付。基金所持有的一会员国货币,

  不能因此项规定下其他会员国的支付而超过依第五条第八节(b)(ii)而须支

  基金将以会员国的货币,一定数量的特别提款权或基金指定的其他会员国货币(经

  该会员国同意)支付,须避免基金持有的货币减少到新的份额以下,但在特殊情况

  下,基金可以向该会员国支付其本国货币从而使基金持有的货币减少到新的份额以

  上不需要时,应接受该会员国或其依照第十三条第二节所指定的存款机构发行的证

  券或同类负债凭证作为替代。此项证券应不能转让,无利息,按票面见票即付,在指

  定存款机构收入基金账户内。此节不仅适用于会员国认缴的货币,而且对任何负欠

  交流和保持经济健康增长的体制,鉴于主要目标是继续发展保持金融和经济稳定所

  必要的有秩序的基本条件,各会员国保证同基金和其他会员国进行合作,以保证有

  规定的义务方面打算采用的外汇安排通知基金,在外汇安排方面如有任何改变应及

  (i)一个会员国以特别提款权或选定的黄金之外的另一种共同标准,来确定本国

  货币的价值;(ii)通过合作安排,会员国使本国货币同其他会员国的货币保持

  外汇安排,不限制各会员国根据基金的目的和本条第一节规定的义务选择外汇安排

  严密的监督,并应制定具体原则,以在汇率政策上指导所有会员国。各会员国应该

  向基金提供为进行这种监督所必要的资料,在基金提出要求时,应就会员国的汇率

  政策问题同基金进行磋商。基金制定的原则应该符合各会员国用以确定本国货币对

  其他会员国货币比价的合作安排,并符合一个会员国根据基金的目的和本条第一节

  规定选择的其他外汇安排。这些原则应该尊重各会员国国内的社会和政治政策,在

  实行一个在稳定但可调整的平价的基础上普遍的外汇安排制度。基金应在世界经济

  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并为此目的应考虑价格变动和会员国的经济增长率。

  这项决定应根据国际货币制度的演变,特别是要考虑流动资金的来源,而且为了保

  证平价制度的有效实施,还要考虑使国际收支顺差国和逆差国都能采取迅速、有效

  和对称的调整行动的安排,以及对国际收支不平衡的干预和处理的安排。在作此决

  第三十一条第二节(g)款的规定接受本协定的所有领土的个别货币,除非会员国

  宣布,它的行动或者是仅仅针对宗主国的货币,或者仅仅针对一种或几种特定的个

  (b)基金根据本条采取的行动应该被认为是针对上述(a)款里所提到的一 个

  会员国所缴资金的管理。在提供此项金融服务所涉及的业务不属基金业务。在此分

  (a)基金应对使用其普通资金,包括对备用安排或类似的安排制定出政策, 也

  可对特殊的国际收支问题制定特殊的政策,以便协助会员国按照符合于基金宗旨的

  到会员国的国际收支、储备状况、外汇市场的变化,以及在一段时间内改进在基金

  中的平衡地位要求。假如一个会员国提出购买另一会员国的货币是因为希望获得其

  它会员国提供的相等数量的本国货币,该会员国应有权购买其他会员国的货币,除

  (e)(i)每个会员国应保证,从基金购买的其货币额是可以自由使用货币 额

  或在购买时可以兑换成其选择的一种自由使用货币。两种货币间兑换使用的汇率 等

  币所换得,应和基金及其他会员国合作,从而使它的这些货币额在购买时能够兑换

  时兑换成另一种可自由使用货币,在该会员国的要求下应与另一会员国作出兑换。

  (f)基金按应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可同意按照本节规定提供给请购的参与国 以

  基金得在保障本身利益的条件下,酌情放弃本条第三节(b)(iii)和( i

  v)所列的任何条件,特别是对过去一向不多用或不经常用基金普通资金的会员 国,

  在放弃此项条件时,基金应考虑该申请国的周期性的或特殊的需要。基金并应 考虑

  该国愿否提供基金认为是以保障其利益的可接受的资产作为担保,基金得要求 提供

  国提出报告,阐明基金的意见,并规定一答复的适当期限。在提出报告后,基金可 限

  制该国使用基金的普通资金。如在规定期限内该会员国对于基金的报告不予答复 ,

  或者答复不能令人满意,基金得继续限制其使用基金的普通资金,或者在给予该会

  它会员国货币。基金持有的会员国货币不能由于这些交易的结果而增加到超过本条

  或第七节(i)的原则,进行选择。只有在基金提供或接受的会员国货币,得到该

  (b)按本条第三节已进行购买的会员国,由于其国际收支和储备状况有所改 善

  时,一般情况应购回因购买而被基金所持有的该国货币额中按本条第八节(b)规

  定要征收手续费的部分。假如根据基金制定的购回政策并在与会员国磋商后,基金

  向该会员国提出,由于其国际收支和储备状况有所改善而应该购回时,会员国应购

  (c)按本条第三节已进行购买的会员国,应在不超过自购买之日后的五年内 ,

  购回因购买而被基金所持有的该国货币额中按本条第八节(b)的规定要征收手续

  费的部分。基金可以规定会员国应从购买之日后三年起到五年止的期限内分期作出

  购回。基金可以总投票权85%的多数票改变本分节定的购回期限,由此而规定的

  所有会员国的购回期限,购回依据使用基金普通资金的特殊政策而使基金持有的货

  (e)会员国应根据基金以总投票权70%多数票通过的政策,购回基金所持 有

  的该国货币,基金持有的这些货币不是因购买的结果,但按本条第八节(b)( i

  (f)如果作出决定,规定按使用基金普通资金的政策,在上述(c)或(d )

  项下购回期限应比按政策执行中的期限减短,则该决定应仅适用于该决定生效之 日

  (g)在会员国的要求下,基金可以延缓购回义务的日期,但不能超过上述( c)

  或(d)项下的或依上述(e)基金规定政策下的最长期限。除非经基金以总 投票

  权70%的多数票决定,由于在规定日期偿还会给会员国造成额外的困难,因 而延

  员国磋商后,可以决定按本条第三节(b)出售基金所持有的、尚未根据第七节购

  币。基金在制定会员国进行购回所需使用货币的政策和程序时,应考虑本条第三节

  (d)的原则。基金所持有的被用于购回的会员国货币,不能由于购回而增加到高

  该会员国应保证进行购回的会员国在进行购回时可以它兑换成被指定货币的会员国

  所选择的自由使用货币。在此规定下的两种货币间兑换的汇率应等于按第十九条第

  合作,从而使进行购回的会员国在购回时,能用获得的指定货币,兑换成其他会员

  定的其他会员国的自由使用货币,如其他会员国要求,它应按上述(j)(i)所

  提到的汇率,以可自由使用的货币,从其他会员国换得货币,基金可对在兑换时提

  收手续费,对储备部分额度的购买可比其他部分的购买征收较低的手续费,购买储

  (ii)在除去上述(i)所提及的任何余额后超过了会员国持有份额的数额 。

  少基金所持有的其货币进行磋商后,可对其所持有的、应当购回的该会员国货币征

  与其他会员国磋商后,基金可允许该会员国以基金指定的其他会员国货币支付手续

  费,或者用本国货币。基金所持有的会员国的货币,不能因在此规定下其他会员国 的

  的会员国货币的每日平均余额,(不包括按第三十条(c)项下列作不包括项目的

  政策所获得的余额),基金应付给酬金。酬金率应由基金按总投票权70%的多数

  票决定。对所有会员国均相同。并应不高于或低于第二十条第三节所定利率的4/

  修改协定之日其份额的75%,对第二次修改协定后成为会员国的,其份额比例的

  计算是:用相当于该国成为会员国当日适用于其他会员国的份额比例的总金额除以

  (ii)会员国自上述(b)(i)中适用的日期起,按第三条第三节(a) 以

  (iii)会员国自上述(b)(i)中适用的日期起,按第三条第三节(c )

  国进行业务活动中使用那种货币时进行,也可在基金决定的,或会员国要求的其他

  时候进行。因变更而须向基金的支付,或基金向会员国的支付,应在变更之日后由

  该会员国同意,不能因此项出售而使在普通资金账户里基金所持有的该会员国的货

  币增加到超过本条第八节(b)(ii)所规定要征收手续费的水平;但经会员国

  的要求,基金在出售时,将一部分兑换另一会员国的货币,所换的这部分可以防止

  这种增加。以一种货币兑换成另一会员国的货币,须经和该会员国协商后进行,并

  不得使基金持有的该会员国的货币增加到超过本条第八节(b)(ii)规定要征

  收手续费的水平。基金在制定有关兑换的政策和程序时应考虑到本条第七节(i) 所

  用的原则。依本规定向一会员国的出售,应按照每笔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所协议

  替特别提款权或货币。依本规定向基金的支付,应按照每笔业务交易双方根据在市

  31日已经参加并且同意购买的会员国,并按这一天会员国份额所定的比例售给。

  假如基金打算为下述(f)(ii)的目的而依据上述(c)出售黄金,可出售该

  部分黄金给同意购买的各发展中会员国,该部分黄金如依上述(c)出售会造成有

  多余,可以按下述(f)(iii)分配给会员国。按此规定出售黄金给按本条第

  五节宣布为无资格使用基金普通资金的会员国,应在其恢复资格时再售给,除非基

  金决定提前售给。依本分节(e)出售给会员国的黄金应收取该会员国的货币,并

  金时,应把出售收入按出售时以一特别提款权合0.888671克纯黄金的等值

  存入普通资金账户。除非基金按下述(g)决定用另外办法,任何多余部分应存于

  特别支付账户。在特别支付账户所持有的资产应和普通账户的其他账户分开,并可

  (ii)虽非本协定其他规定认可但符合基金宗旨的业务活动。在本分节(f )

  (ii)下,对处于困境的发展中会员国可按特别的条件提供给国际收支上的援助。

  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基金按上述(ii)的目的决定使用的资产部分,相当于这 些

  会员国在分配之日的份额与同日所有会员国份额总数的比例。但依本规定对于按 本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88号 客服热线:400-123-4567 传真:+86-123-4567 QQ:1234567890

Copyright © 2012-2025 华体会- 华体会体育官网- 华体会体育APP下载 版权所有 非商用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