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 华体会体育官网- 体育APP下载【学者观点】杨玢璐:地位寻求策略与中等强国的气候外交——以韩国为例
2026-02-18华体会,华体会体育官网,华体会体育,华体会体育APP下载
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影响力正日益凸显,然而现有中等强国理论尚缺乏与气候议题领域的系统性连接,气候治理研究对中等强国的关注不足,因此构建一个兼具结构维度与行为路径的分析框架,对于理解中等强国气候外交的行为逻辑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诞生于外交实践的中等强国概念遵循的逻辑,因此本文尝试从中等强国地位的认同、物质与社会三个维度构建地位寻求策略的分析框架,并以此对韩国积极气候外交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本文认为,韩国在气候外交中采取了这一利基领域整合了制度、资金与技术资源,同时通过积极融入气候多边机制并推广绿色增长规范,有效提升了韩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能见度与认可度。
全球气候变化规模巨大,影响范围极广,要求多元主体广泛参与治理。从现实与外交实践层面来看,当前全球气候治理领导力因大国竞合加剧、国家中心主义回归、经济发展滞缓与气候怀疑论回潮等因素陷入困境,而中等强国(Middle Powers)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影响力正不断攀升:一方面,中等强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与经济体量均位居世界前列,不容忽视;另一方面,部分中等强国在气候外交中充分施展外交智慧,在大国主导的治理进程中发挥出一定的气候领导力。
从理论与既有研究层面来看,以国家行为体为对象的主流气候治理研究通常聚焦于中国、美国、欧盟等主要行为体或气候脆弱性极强的小岛屿国家,对中等强国关注不足。同时,中等强国理论的发展以概念界定为主线,气候治理在大多数研究中仅作为中等强国参与全球事务的注脚出现。在讨论全球气候政治中的权力分层时,巴里·布赞(Barry Buzan)和罗伯特·福克纳(Robert Falkner)将中等强国描绘为“特殊且通常是欧洲中心主义”的一类国家,例如挪威、瑞典、加拿大等。实际上,中等强国与气候治理这一交叉领域的既有研究也呈现出较强的欧洲中心主义倾向,典型案例以传统中等强国(Traditional Middle Powers)为主,例如荷兰在《京都议定书》早期谈判中的出色表现、挪威在气候援助中的积极影响,以及加拿大在全球臭氧层保护与气候变化治理机制形成中的推动作用等。随着全球气候治理格局的演变,也有少数研究关注到了韩国、南非等新兴中等强国(Emerging Middle Powers)在多边气候外交中的重要角色。
综合而言,中等强国气候外交的既有研究相对分散,缺乏系统的理论探讨,而在中等强国对全球气候治理的影响愈发重要的背景下,本文认为有必要探究中等强国开展气候外交的行为逻辑,推动中等强国理论与气候治理研究的融合与创新。因此,本文尝试从中等强国概念的地位性本质出发,构建一个中等强国地位寻求策略的分析框架,深入分析中等强国开展气候外交的行为逻辑。
为了更全面地呈现中等强国在气候外交中的地位寻求策略,本文选取李明博时期以来的韩国作为实证案例,这不仅是基于韩国在气候治理责任与潜力上紧随大国的事实,更考虑到韩国作为中等强国的复合特性:一方面,韩国作为美国的盟友,在价值取向上呈现出与欧美传统中等强国类似的立场,支持美国领导的自由国际秩序(Liberal International Order);另一方面,韩国的气候治理实践道路与欧美传统中等强国存在显著差异,后者以提高化石能源价格与支持可再生能源消费为特征,而前者则主要表现为激进的绿色产业政策,更贴合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时的发展诉求,展现出新兴中等强国的特点。因此,选择韩国气候外交这一复合型案例,不仅有助于在学理上弥合这两类研究,也为检验本文分析框架对于各类中等强国的适用性提供了有利条件。
在理论构建部分,本文假定地位寻求是中等强国外交的根本动力之一,通过拆解中等强国地位具备的认同、物质与社会三重维度,推导出中等强国地位寻求策略的三种典型策略,即认同强化、利基集约与社会管理策略。在实证部分,本文在梳理韩国气候外交战略的制度背景与历时演变的基础上,将中等强国地位寻求策略的“认同—物质—社会”三维分析框架与气候治理议题结合起来,对李明博时期以来韩国的气候外交进行深入分析。
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现代国际关系意义上的“中等强国”概念在有关创建联合国的外交谈判中诞生——时任加拿大国防部长布鲁克·克拉克斯顿(Brooke Claxton)把功能主义理论作为合法性依据,战略性地推广区别于大国与小国的“中等强国”概念,强调其特殊地位,以期在新的国际秩序中为本国争取更大的代表权,同期的澳大利亚外交部长伊瓦特(H. V. Evatt)也采取了类似的中等强国立场。可见,诞生于外交实践的中等强国概念遵循地位寻求(Status Seeking)的逻辑,本质上是国际体系结构中的地位性概念。因此本文假定,地位寻求始终是中等强国外交行为的根本逻辑之一。在此基础上,下文将从地位理论与中等强国理论出发,论证中等强国地位的三重维度,进而构建“认同—物质—社会”三维框架,提出认同强化、利基集约与社会管理三类中等强国地位寻求策略,为理解中等强国外交行为提供可行的分析工具(见表1)。
在国际关系研究中,地位(Status)概念的界定主要依据两种理论路径。理性主义路径通常基于特定国家持有的物质性资源与能力来测量其在国际体系中所处的位置,例如新现实主义认为军事力量是国家地位的决定性因素,其他可能的指标包括经济实力、科技实力、是否拥有核武器等,反映了地位的物质维度。
在建构主义路径下,地位则产生于国家行为体的身份认同(Identity)与来自国际社会的外部认可(Recognition)的互动。地位等级不是先验性存在,而是基于感知(Perception)的建构性产物,因此地位的评判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同时,地位超越了个体对自身的感知,指向大多数国家所持的“共有观念”(Shared Belief),只有“被认可的身份认同”(Recognized Identity)才能称之为地位。阿克塞尔·霍耐特(Axel Honneth)将认可阐释为一种“实践性的自我关系模式”(Mode of Practical Relation-to-Self),个体只有在这种模式中才能确认自我身份认同的社会价值。同理,中等强国地位也在国家的身份认同与外部认可的互动中不断被建构,但不同于附带特定权利与义务的大国地位,国际社会对中等强国的定位要模糊得多,而现代中等强国概念也产生于国家自主的身份认同实践,因此明确的自我认定(Self-Identification)是探讨中等强国地位的关键前提:只有当一个国家持有中等强国身份认同(Middle Power Identity)时,才能受中等强国地位的驱动开展外交活动;反之,那些试图摆脱中等强国标签的地区性大国并不会按此逻辑行动。鉴于此,本文将建构主义路径下的中等强国地位拆分为认同与社会两种维度,并将前者列为首要维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否认两者之间的动态关联,而是为了在分析框架中更清晰地呈现两条作用机制。以下将结合中等强国的既有研究,从认同、物质与社会三个维度探讨中等强国地位的内涵。
首先,中等强国地位的认同维度指向国家自主身份认同及其话语实践。中等强国概念的兴起得益于二战末期加拿大与澳大利亚外交精英的推广,他们为本国贴上中等强国身份标签本质上属于一种修辞实践,其核心诉求是与国际体系中地位更低的小国划清界限,反映了这一类缺少大国前景的国家所面临的地位焦虑(Status Anxiety)。20世纪90年代以来,外交政策制定者再次引领了中等强国概念的应用与发展,随着多极化趋势的演进,越来越多的国家展现出对这一地位概念的集体认同,2013年由墨西哥、印度尼西亚、韩国、土耳其、澳大利亚五国组建的“中等强国合作体”(MIKTA)就是典型案例。然而,基于自我认同的建构性路径缺乏稳定与连续性,因为核心决策者及其话语可能随着国内政治生态等因素的波动而变化。
其次,中等强国地位的物质维度遵循理性主义逻辑,通常体现在可量化的资源与实力上。物质维度主导的中等强国理论认为,中等强国的“国家实力”(State Power)在国际体系中处在中间位置,而权力政治框架下的国家实力意味着“将自身意志强加于他国,并抵抗他国强加其意愿于自身的能力”,与小国相比,中等强国虽能保持相当程度的自主性,但也无法像大国一样广施影响。在实证研究中,经济、军事、地理、社会等领域的具体指标成为主要参照,例如卡斯滕·霍尔布拉德(Carsten Holbraad)将国民生产总值(GNP)作为核心指标,劳拉·尼克(Laura Neack)则另外纳入了人均军费开支、人口、婴儿死亡率和成人识字率等指标。尽管可测度的量化指标彰显出一定的客观性,但指标的选择和权重分配却存在主观与武断的可能,而且国家实力的静态排名并不总能有效地反映现实。
最后,中等强国地位的社会维度强调其“共有观念”的本质,要求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一方面,外部期望(Alter Expectations)塑造了中等强国的角色认知;另一方面,其他行为体的认可与跟随也能反映中等强国在危机管理、知识创新等方面的领导力。国际社会其他成员对中等强国的地位感知贯穿了后者开展外交活动的动因、内容与成效。然而,与认同维度的弊端类似,来自“他者”的认知也并非稳定客观。
可见,上述维度各有其解释力与局限性,因此本文综合三重维度去定义中等强国地位:认同维度指国家的身份认同、角色定位与话语实践,突出其主观能动性;物质维度指向一国能够调动的经济、制度、军事等资源,具备较强的稳定性与可测性;社会维度则补充了外部环境因素,彰显了地位概念的互动性,三者共同组成中等强国地位的动态建构逻辑。
中等强国地位的认同、物质与社会维度,给国家寻求中等强国地位塑造了三类各有侧重的地位寻求策略,即认同强化、利基集约与社会管理策略。为提高分析框架的可操作性,本文进一步借鉴中等强国研究中常见的理论工具,推导出识别策略类型的关键机制变量。值得注意的是,中等强国地位的三重维度既不存在线性先后关系,也并非彼此孤立,三者相互支撑,彼此渗透,因而与之对应的三类地位寻求策略也绝非互斥关系。在中等强国的外交实践中,同一行为可能是多种策略共同作用的结果。本文提出的分析框架意在识别中等强国外交行为背后的主导性策略,为理解其行为逻辑提供地位驱动的解释性机制,而非构建排他性的分类体系。
第一,认同维度对应认同强化策略,旨在强化中等强国身份认同。一个国家的身份认同框定了特定的价值取向,进而影响政策制定者的决策偏好,最终作用于该国的外交行为,而角色理论(Role Theory)从互动论的角度为构建和强化身份认同提供了分析工具。角色与身份认同是一对互构的概念:身份认同提供的价值体系是行为体理解和定位自身角色的依据;同时,行为体也需要在特定角色的框架中行动,以角色塑造强化其身份认同。因此,中等强国的认同强化策略主要有两项关键机制变量:首先,一个国家是否明确构建稳定的中等强国身份认同,为其国际角色定位框定价值体系;其次,该国是否在国际场域为自身塑造特定的角色定位,以强化其中等强国身份认同。诚然,角色观念(Role Conception)作为影响国家角色选择的关键因素,不仅包括国家对自身处境的认知,还包含对外部期望的回应,二者通常难以截然分离。然而,为避免分析框架内部逻辑的交叠,国家与外部环境的互动因素将集中在社会管理策略中展开讨论,认同强化策略仅聚焦于国家自主的话语实践。此外,学界对于中等强国是否存在特定角色尚未形成共识,对此本文从实践角度出发,主要关注中等强国是否在认同建构过程中主动选择并演绎某些角色认知。
第二,物质维度对应利基集约策略。“利基”(Niche)一词原指“神龛、壁龛”,经由生态学与企业管理学的引申,发展为国际关系中等强国研究的关键概念。相较于实力更为雄厚的大国,中等强国欠缺在多领域同时发挥影响力的物质支撑,因此中等强国必须在多种职能之间做出选择,将有限资源集中投入自身具备比较优势的领域,才能实现效用最大化,此类在特定议题中发挥主导作用、提升国际影响力的行为模式被称为“利基外交”(Niche Diplomacy)。面对机遇与挑战交织的多极化秩序,中等强国需“通过政策创新力与执行力有选择地识别和填补利基空间”,突出自身的不可替代性,以期在充满不确定性的体系中占据有利地位。据此,利基集约策略也涉及两项关键机制变量:其一,是否能够识别并选择凸显本国比较优势的利基领域;其二,是否将已有资源集中整合,投入选定的利基领域,实现能力与意愿的高效匹配。
第三,社会维度对应社会管理策略,突出国家与外部环境的互动性,其核心目标为争取国际社会认可。通过引入社会认同理论(Social Identity Theory),有国际关系学者提出了崛起国在争取更有利的地位时可能采取的三类策略:社会流动(Social Mobility)、社会竞争(Social Competition)与社会创造(Social Creativity)。具体而言,社会流动指地位较低的国家通过模仿主导国家的制度、价值观、意识形态等,接近精英组织或国家集团,实现向上流动;社会创造指低位国另辟地位评定标准,倡导新的国际规范与机制,突出自身政策的独特性。而囿于有限的物质性资源,以追平甚至超越主导国为特征的社会竞争策略则并不适用于中等强国。在中等强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语境中,社会管理策略包括两项关键机制变量:其一,是否遵循现存主导机制的规则与制度安排,提升本国在该机制中的嵌入度与可见度;其二,是否自主倡导新型规范或机制,树立并推广国家品牌。与侧重国家主观建构的认同强化策略不同,社会管理策略更强调国家对现行制度安排、主导国预期、国际社会认知等外部环境要素做出积极的响应与调试。
1992年6月,韩国在里约峰会上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简称《公约》),此后韩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居于世界前列,尤其自2007年以来,其世界排名保持在第10至15位之间;签署《公约》以来,韩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总体呈现上升趋势,相应的世界排名也稳定在第10至15位之间。虽然韩国这两项数据与中美等气候治理主要大国的量级尚有差距,但稳定靠前的排名意味着韩国在治理责任与治理能力层面都足以被列为“气候治理中等强国”。同时,韩国气候外交的进展却相对滞后。在签署《公约》后的15年间,气候变化议题虽进入了韩国环境外交的关注视野,但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等综合议题占据了主导地位。尽管韩国在推进《京都议定书》在本国落地生效上做出一定努力,并在气候谈判中与瑞士和墨西哥共同创建“环境完整性集团”(EIG),但韩国始终在全球气候治理中保持“非附件一国家”的地位,扮演着被动观察者的角色。
韩国气候外交战略转向主动积极的标志性事件是2008年7月李明博总统在G8气候变化扩大会议上的公开表态:韩国不仅承诺在次年公布自愿减排的具体目标,还发起了东亚气候伙伴关系倡议(ECAP),向其投入两亿美元的发展援助资金,试图提升韩国的全球绿色领导力。
作为总统制国家,韩国气候外交战略也呈现出周期性变化的特征,李明博以来的历任韩国总统虽然在气候外交的战略重心与话语建构上存在差异,但其内核长期受到“发展型环境主义”(Developmental Environmentalism)的影响,即一种糅合了环境要素的发展主义(Developmentalism)制度逻辑。韩国的发展主义传统形成于朴正熙时代,其核心在于政府主导战略性干预,推动技术升级与出口导向型工业化。这一制度背景塑造了牢固的政商关系与弱势的市民社会,不仅锚定了韩国经济增长的路径惯性,也深刻塑造了韩国气候外交的形态。
李明博执政期间,发展型环境主义开始以绿色增长(Green Growth)战略的形式制度化,为积极高调的气候外交奠定了基础。2008年李明博上台之际,韩国面临化石能源高度依赖进口的能源安全困境与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李明博政府从韩国的发展主义传统中汲取灵感,提出将化石能源主导的棕色增长(Brown Growth)模式转变为清洁能源与低碳技术驱动的绿色增长模式。在2008年8月15日的解放纪念日讲话中,李明博公布了“低碳绿色增长愿景”(LCGG),明确将绿色技术列为新的增长引擎,力图兼顾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随后,李明博政府推出《低碳绿色增长基本法》,建立总统直属的绿色增长委员会,并将每年度GDP的2%投入绿色增长倡议,特别是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与技术研发领域。韩国在气候外交中的自我定位则从被动观察者转向主动的领导者,该时期的主要外交成就包括提出高标准的减排承诺、赢得绿色气候基金(GCF)秘书处主办权、成立全球绿色增长研究所(GGGI)等,极大提升了韩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可见度与声量。
朴槿惠执政期间,气候治理在国家整体战略中的优先级下降,绿色技术成为韩国气候外交的重要特征之一。朴槿惠上任后,为了规避前任政府腐败丑闻的负面影响,较少使用绿色增长概念与相关表述,以“创意经济”取代其战略地位,相关机构也遭遇降级甚至撤销,但绿色产业与技术仍属于重点领域,2014年公布的“未来增长引擎行动计划”就纳入了智能汽车、灾害和安全管理智能系统、新再生能源混合体系等产业。在气候外交上,韩国延续并维护了前任政府的成就,尽职扮演GCF东道国角色,推进全球绿色融资,并与联合国气候技术中心和网络(CTCN)开展深度合作,着力宣传“气候智能韩国”(Climate Smart Korea)形象。
文在寅执政期间,应对气候变化与社会公正转型被纳入“绿色新政”框架,碳中和成为多边气候外交的新支点。随着新冠疫情暴发与碳中和理念的全球传播,文在寅于2020年7月14日发布了“绿色新政”,计划投资68万亿韩元促进就业保障、包容性增长与低碳转型。同年10月,文在寅政府宣布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随后制定了《碳中和与绿色增长基本法》并建立碳中和绿色增长委员会。在气候外交上,文在寅政府两度大幅提高“国家自主贡献”(NDC)以凸显减排雄心,并主办了2021年“全球绿色目标伙伴2030”倡议(P4G)峰会。
尹锡悦执政时期,绿色增长再次被列为引领国家气候治理的核心理念,绿色发展援助与无碳能源成为深化气候外交的新方向。2022年乌克兰危机爆发后,全球能源安全格局的变化缓解了韩国气候治理的外部压力,产业界与部分民众对前任政府的碳中和战略也存在误解与抵触,因此尹锡悦政府于2023年4月发布了《碳中和绿色增长战略》,意在增强韩国绿色产业竞争力。在气候外交上,尹锡悦政府着力推广包括核电与氢能在内的无碳能源,加大对绿色发展援助的投入。此外,尹锡悦政府虽维持着高标准的NDC目标,但放宽了工业减排限制,转而以绿色技术发展来缓解减排压力,例如鼓励研究机构与企业合作,推动核电、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产业实现技术突破等。
李在明上任后,为提升气候治理与能源转型的速率,将多个职能部门整合进环境部并更名为“气候能源环境部”,原属其他部门的电力、可再生能源、绿色气候基金等事务均归入其中。虽然在选举期间李在明强调提振气候雄心,但截至2025年底韩国的气候外交立场尚无明显变化,因此后文实证分析部分主要围绕前四任总统展开。
从李明博政府绿色增长战略主导的积极型气候外交,到朴槿惠政府内嵌于创意经济战略的技术型气候外交,再到文在寅政府碳中和战略下的进取型气候外交,以及尹锡悦政府绿色产业导向的务实型气候外交,延续其中的发展型环境主义虽然能解释其限度,却不足以说明韩国为何自2008年以来持续投入气候外交,并不断深化相应的国家形象塑造。为了更全面地揭示韩国气候外交的战略动因与行为路径,本文运用中等强国地位寻求策略的三维分析框架,提出韩国气候外交以地位寻求作为核心驱动力之一,充分施展了认同强化、利基集约与社会管理策略,在全球气候治理中逐步建立起稳固的中等强国地位。
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中等强国的认同强化策略涉及两个关键机制变量,即是否强化自身对“气候治理中等强国”的身份认同,与是否在气候外交中将本国塑造为与之匹配的特定角色,二者主要体现在话语实践层面。
就身份认同而言,气候治理中等强国的认同建构需要在广义中等强国身份认同的基础上,提高气候变化问题在整体战略叙事中的优先性,具体需通过反复的话语实践将其内化为国家身份认同的一部分。韩国自我认定为中等强国的实践可追溯至1990年前后,卢泰愚政府首次提出中等强国概念,卢武铉政府则倡导东北亚地区多边合作,韩国逐步在区域层面形成了对中等强国的身份认同,但气候议题尚未进入国家战略叙事。
李明博政府推出的“全球韩国”(Global Korea)战略标志着韩国正式开启全球维度的中等强国身份认同构建,其话语核心转向国家在全球事务中的主动性。更为关键的是,李明博政府引入绿色增长理念,将气候议题嵌入国家战略叙事,初步构建起韩国对气候治理中等强国的身份认同。朴槿惠政府延续了以全球治理为导向的中等强国认同构建逻辑,并于2013年9月主导创设中等强国非正式合作机制MIKTA,将话语实践提升到集体身份认同层面。文在寅政府则在担任MIKTA轮值主席国期间,代表机制在联合国7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呼吁以多边主义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将气候议题进一步嵌入到MIKTA集体身份认同中。同时,文在寅政府还通过战略规划与相关法制建设,将碳中和愿景融入气候治理中等强国的认同叙事。尹锡悦政府则在中等强国的身份认同叙事中凸显了韩国提升国际地位的强烈愿望,提出将韩国打造为贡献于自由、和平与繁荣的“全球枢纽国家”(Global Pivotal State)。2023年4月发布的《碳中和绿色增长国家战略》明确提出“引领国际社会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延续了韩国对气候治理中等强国的认同。
就角色定位而言,其核心在于用话语来锚定自身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功能定位。韩国不同执政者对气候治理中等强国的角色塑造各有侧重,因此韩国核心角色定位呈现出阶段性变化。
第一,李明博时期的气候外交话语以积极高调为特征,韩国的核心角色定位是发挥引领与示范作用的“先行者”(Early Mover)。李明博在2008年7月出席G8峰会时首次表明“在气候变化和能源领域,韩国将毫不犹豫地成为国际社会的‘先行者’”。次年,李明博在出席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时重申了“先行者”角色,承诺在集体行动中采取“我先行”(Me First)的主动姿态,与同年韩国发布的《绿色增长五年计划》中“迈向全球绿色增长模范国家”的外交战略相统一。
第二,朴槿惠时期与文在寅执政前期的气候外交话语转向务实风格,相应的核心定位是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扮演“桥梁”角色。这一时期,韩国气候外交展现出明显的协调倾向,以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为例,韩国代表团的任务是充分利用EIG与MIKTA等多边外交平台,与中美等关键国家开展战略对话,在气候谈判中既敦促发达国家发挥领导力,也鼓励发展中国家做出相应贡献。此外,在与新加坡等立场近似的中小国家开展双边气候外交时,“桥梁”角色也是合作切入点。
第三,在文在寅政府将碳中和嵌入韩国气候外交话语后,尹锡悦政府进一步细化韩国的核心定位,提出援助发展中国家以增强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扮演“绿色阶梯”的角色。尹锡悦政府以韩国经济发展经验为基础,以加大绿色发展援助力度为工具,在2023年迪拜气候大会上给韩国贴上了“绿色阶梯”的标签,旨在帮助气候脆弱性较强的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危机。此后,尹锡悦也在巴西G20峰会等多边场合重申该角色定位。
总之,韩国在气候外交中充分运用了认同强化策略。一方面,自李明博时期以来,韩国各届政府稳定保持着面向全球事务的中等强国身份认同,同时以国家战略或多边愿景的形式把气候议题嵌入其中,构成了对气候治理中等强国的身份认同;另一方面,从以积极示范构建绿色领导力的“先行者”,到在南北分歧中寻求平衡的“桥梁”,再到以绿色发展援助拓展影响力的“绿色阶梯”,韩国不断演化的角色定位都强化了相应的身份认同。
利基集约策略的首要关键机制变量在于是否理性评估本国比较优势,识别并选定适当的利基领域。与传统中等强国相比,韩国具备从重污染工业化国家到绿色增长倡导者的转型经验,其发展型环境主义的气候治理模式,对于寻求转型的发展中国家更具吸引力。受限于高基准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与相对固化的能源消费结构,即使大幅提高气候雄心,韩国仍难以在整体治理绩效上取得显著突破,以“气候变化绩效指数”(CCPI)为例,2007年以来,韩国的绩效排名始终与第一梯队的瑞典、挪威、丹麦等传统中等强国存在较大差距。然而,传统中等强国优异的气候绩效往往得益于雄厚的财政资源、成熟的绿色基础设施与技术、标准严苛的环境监管体系或充足的可再生能源禀赋,难以为多数发展中国家所借鉴。韩国则不同,其绿色增长战略以资源受限且高度依赖化石能源的产业结构为起点,更适宜发展中国家的境况与需求。
与新兴中等强国相比,韩国在绿色增长领域的战略定位、制度构建与政策实践上具备比较优势。早在2008年,韩国就将绿色增长提升为国家战略,此后稳步构建起相对完整的政策法律体系与执行机构,绿色产业政策也不断发展,韩国在半导体与船舶等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也为绿色技术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相比之下,许多新兴中等强国尚未在国家战略与制度层面赋予气候议题足够的重视,而具备战略视野与规划能力的新兴中等强国可能在实践方面后劲不足。例如在气候立法上走在前沿的墨西哥,虽早在2007年便推出了国家气候战略,并于2012年通过《气候变化基本法》,但受制于薄弱的联邦体制、模糊的政策目标与不稳定的政治领导等因素,先进的立法实则收效甚微。
可见,韩国在气候治理中的比较优势,并不在于传统意义上的气候绩效,而在于其绿色转型经验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吸引力。韩国政府准确识别本国优势,将“支持发展中国家实现绿色增长”选定为气候外交的利基领域。
利基集约策略的另一项关键机制变量涉及资源整合能力,韩国通过推广绿色增长模式、促进全球绿色融资、加强绿色技术转移三条具体路径,在多边气候外交中将各类资源集中投向支持发展中国家绿色增长这一利基领域,同时将相关机构集中设置于仁川松岛,进一步提升资源的转换效率。
首先,韩国围绕绿色增长开展多边外交,推进发展中国家向绿色增长模式转型。GGGI是绿色增长领域最具代表性的国际组织,致力于推广绿色增长理念与政策模式。作为GGGI的最大捐助国、副主席国和东道国,韩国持续通过外交部和韩国国际合作团(KOICA)为GGGI提供资金,2024年3月韩国外交部与GGGI签订谅解备忘录,将韩国出资的年度核心资金增至1350万美元。此外,更侧重公私伙伴关系的P4G倡议也是推广绿色增长模式的重要多边机制,韩国作为初始伙伴国不但向P4G捐款400万美元,还在2021年主办了P4G首尔峰会,推动与会各方共同发掘绿色增长与公私伙伴关系间的互促潜力。
其次,韩国积极参与多边气候融资,为发展中国家的绿色转型提供资金支持。GCF是全球规模最大的气候基金,旨在支持发展中国家提高并实现其NDC目标。一方面,韩国两度提高对GCF的认捐额度,到尹锡悦时期已达3亿美元,成为GCF的主要捐助国之一;另一方面,韩国国内机构不断加深与GCF的合作,例如韩国产业银行与KOICA先后通过了GCF认证,可直接与发展中国家开展绿色融资合作。此外,韩国也积极参与适应基金(AF)、气候投资基金(CIF)等其他多边机构的融资活动。
再次,韩国重视气候开发与技术转移,为发展中国家推进绿色增长转型注入科技动力。CTCN是全球气候技术开发与转移领域最核心的国际机制,韩国在2016年的气候大会上首次向CTCN捐款,成为该机构首个非附件一捐助国,截至2025年底韩国已累计捐款近1200万美元。此外,韩国还与亚洲开发银行(ADB)合作在首尔建立了气候技术中心(K-Hub),为ADB发展中成员国提供气候尖端技术与人才等方面的支持。
最后,韩国注重绿色增长国际机构的集中布局,提升利基领域内的协同效应。GGGI韩国办事处、GCF全球总部与CTCN联络办公室均选址在仁川松岛,位置相近的三大机构合作便利,关系紧密,例如GCF不仅是GGGI的战略伙伴,也是CTCN的重要捐助机构。三者在仁川松岛构成的绿色转型、绿色融资与绿色技术协同共进的“绿色增长三角”,极大提升了韩国推动发展中国家绿色增长转型的效率。
社会管理策略的第一项关键机制变量为是否遵循现存主导机制并提升自身的可见度。现存的全球气候治理机制是一种以《公约》及其条约为中心的合作型碎片化结构(Cooperative Fragmentation),尽管不同制度之间存在具体规则上的冲突,但《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的核心原则(简称“共区原则”)并未受到质疑,因此是否主动承担责任并充分展现治理能力是衡量该变量的核心。
韩国在气候外交中紧紧围绕共区原则,通过展现高水平气候雄心、争取核心国际组织落户、在气候谈判中发挥协调作用三种途径,力图提升韩国在现存气候治理机制中的嵌入度。
第一,韩国积极应对外部压力,维持高水平的气候雄心,试图建立负责任的气候治理中等强国形象。在参与2008年G8峰会前,韩国虽保持着非附件一国家的地位,但作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和全球第十大温室气体排放国,国际社会对其参与气候治理的期望很高。对此,李明博政府主动提出承担减排责任,次年承诺到2020年温室气体的实际排放量比照常情景下的预测排放量(BAU)减少30%,达到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对非附件一国家建议的最高水平。2015年6月,朴槿惠政府公布了初步的NDC目标,到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相较BAU水平降低15%至30%。随后,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与朴槿惠通话,要求韩国提高减排目标以“展现韩国在气候变化领域的领导力”,英、澳、日等国也关注着韩国的动向。最终,韩国政府将正式提交的NDC目标提升至37%。文在寅在任期间,IPCC在仁川会议上批准了《全球升温1.5℃特别报告》,其中指出全球碳排放应在2050年左右降至净零,此后国际社会掀起了碳中和承诺的热潮。文在寅政府积极响应,于2020年10月宣布韩国将在2050年达成碳中和,NDC调整为2030年全经济范围的排放量相比2017年减少24.4%,次年再度提高至相比2018年减少40%。尽管高标准的气候雄心给韩国经济造成不小的压力,继任的尹锡悦也并未降低承诺水平,而是转向能源转型和国际减排,为工业部门减负。
第二,韩国积极动员政商多元主体,力争核心气候治理国际组织落户,旨在提升韩国在全球气候治理机制中的嵌入度。作为直接服务于《公约》的融资工具,GCF是全球气候治理机制中不可替代的一环,韩国敏锐地抓住这一机会窗口,在德班气候大会上表达了申办GCF秘书处的强烈意愿。面对德国、瑞士等实力强劲的竞争对手,韩国充分发掘本国绿色增长的发展经验,强调自身从受援国到援助国的角色转变,争取发展中国家的支持。不仅如此,申办GCF对于韩国而言是一场汇聚各方支持的“全面战争”,不仅李明博积极主持首脑外交与主场外交,韩国环境部、财政部和外交部的高级官员也都积极游说,而韩国进出口银行、三星集团、现代集团等私营部门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韩国充分发挥协调与斡旋能力,在气候谈判中弥合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矛盾,意图进一步提升国际社会的认可。韩国所在的谈判集团EIG虽仅有6个成员国,但在履约类型、经济规模、地区归属等方面都具备多样性,在气候谈判中弥合南北分歧正是该集团的核心任务之一。2016至2018年间,《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开展了有关NDC指南的系列谈判,如何平衡NDC的国家自主性与NDC指南的强制性是其核心争议,韩国与EIG其他成员强调,“促进清晰度、透明度和理解的信息”(ICTU)指向各国自主提交的NDC框架以内的信息披露要求,其强制性并不会超越各国的能力范围,有效避免了与会各方陷入僵局。同时,在减缓、适应、透明度、技术转移等各项核心议题的谈判中,都有韩国代表团积极斡旋的身影。
社会管理策略的第二项关键机制变量为是否倡导新的规范、理念或制度,并在现存国际机制外树立独特的国家品牌。在气候治理领域,包括中美等主导行为体在内的国际社会成员,对于能推动治理进步的创造性方案持开放态度。韩国通过概念创新与推广两种途径,将“绿色增长”打造为韩国气候外交的独特标识。
在概念创新方面,韩国通过战略规划与政策实践重新诠释了绿色增长,还开辟了区别于传统气候治理评价体系的新标准。实际上,兴起于21世纪初的绿色增长概念并非韩国原创,其最早通过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主张兼顾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而李明博政府LCGG战略的推行给绿色增长赋予了更明确的政策参考,包括能源、技术与产业政策等。不仅如此,韩国主导建立的GGGI自2010年成立以来,每年都会发布“绿色增长指数”(Green Growth Index)报告,涵盖高效可持续的资源利用、自然资本保护、绿色经济机会和社会包容四个维度,建立了独立的评价体系。
在概念推广方面,韩国通过构建制度载体、建立规范联盟、运用权威符号,为绿色增长理念的传播创造条件。2010年,韩国政府宣布GGGI作为智库型公益基金会成立,并在G20首尔峰会设置了绿色增长相关议程;2012年6月,韩国利用联合国“里约+20”峰会的时机,举办《GGGI国际组织成立协议》签署仪式,意图将GGGI打造为首个由韩国领导成立的国际组织。2011年,韩国与丹麦签署了建立“绿色增长联盟”(Green Growth Alliance)的联合声明,在GGGI、全球绿色增长论坛等多边机制中深化合作,共同扩大绿色增长的声量。2018年2月,潘基文当选GGGI大会主席与理事会主席,韩国政府进一步加大对GGGI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前联合国秘书长的号召力,将GGGI发展为名副其实的中型国际组织,提高国际社会对绿色增长的认知。
2008年以来,韩国在气候外交中充分运用了认同强化、利基集约与社会管理策略,将其地位诉求转化为具体外交实践,不仅让韩国深度嵌入现存的气候治理机制,也有效推广了绿色增长新规范。以下将从气候权威机制对韩国的接纳程度和国际社会对绿色增长理念的反馈情况两方面,对其策略效果进行初步评估。
第一,以《公约》为核心的气候治理机制高度认可韩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贡献与潜力,主要呈现在制度授权与人才赋权上。从制度授权上看,GCF秘书处选址于仁川松岛无疑是韩国提升其制度性话语权的重要突破。被称为“环境领域世界银行”的GCF是全球规模最大的气候基金,与韩国同时竞争GCF主办权的包括全球第二大气候援助国德国,以及国际组织管理经验丰富的瑞士,韩国的最终胜出显示出国际社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对韩国的信任。此外,韩国在气候技术的研发、转移与合作等领域的影响力也得到联合国核心机构的认证,CTCN的全球首个联络处也选址在韩国。
从人才赋权上看,2015年韩国高丽大学教授当选IPCC主席,是韩国人才代表性提升的重要体现。IPCC在提供和解读气候变化的科学信息与应对策略上是全球公认的权威,李会晟的胜选打破了欧美传统大国对该职位的垄断。在《公约》下设的重要机构中,韩国人才的代表性也有所提升,例如2019年韩国外交官柳延哲(Yoo Yoen-Chul)当选附属履行机构副主席。此外,在适应基金理事会、资金常设委员会、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等其他机构,也不断有韩国籍技术与管理人才入选。
第二,韩国推广的绿色增长理念不仅被重要国际组织采纳,还借助GGGI持续深化其影响力。在韩国的倡导下,2009年6月召开的OECD部长级会议首次将绿色增长纳入正式议程,并通过《绿色增长宣言》,推行绿色增长战略。2011年5月,OECD发布了《迈向绿色增长》报告,为落实绿色增长战略提供了政策框架与工具。2014年与2017年,OECD两度发布《绿色增长指标》以监测该战略的实施情况。OECD不仅接受了韩国的绿色增长模式,还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其内涵,可见绿色增长正逐步演化为具有国际共识的新经济增长模式。此外,绿色增长也为联合国发展“绿色经济”概念提供了重要灵感。
在韩国的主导与推动下,GGGI在2012年7月的“里约+20”峰会上正式获得国际组织地位。2013年,GGGI不仅通过了OECD发展援助委员会(DAC)审查认证,获得官方发展援助资质,还取得了联合国大会观察员席位,显著提升了地位与合法性。截至2025年11月,GGGI成员国已从最初的16个扩展至53个,欧盟与另外28个国家正处于加入进程中。截至2025年底,GGGI在全球推广落实了374项绿色增长政策,动员绿色投资146亿美元,其辐射范围仍在不断扩展。
气候治理领域的中等强国外交行为遵循地位寻求的逻辑,中等强国能够通过认同强化、利基集约与社会管理策略,系统塑造并巩固气候治理中等强国的地位。本文深入分析了2008年以来韩国的积极气候外交实践,发现其认同强化策略不仅表现在长期稳定的气候治理中等强国身份认同上,也蕴含于先行者、桥梁国家、绿色阶梯等角色定位中;其利基集约策略则依托本国在绿色增长领域的比较优势,从制度、资金与技术三个维度投入支持发展中国家绿色增长这一利基领域;其社会管理策略则表现为深度嵌入现存气候治理机制,以及打造绿色增长的国家品牌。
随着多极化秩序的演进,中等强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影响力正日益凸显。本文提出的“认同—物质—社会”三维框架,以地位为核心概念,统合了中等强国理论的物质、观念与行为路径,突出国家行为体的策略能动性,而框架中各策略对应的关键机制变量,也为中等强国外交研究提供了可借鉴的分析工具。韩国气候外交的复合案例既验证了本文框架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的适用性,也为理解非西方中等强国如何有效提升国际地位提供了有益参考。未来的研究可以结合墨西哥、印尼、土耳其等更多中等强国在全球治理领域的多样化实践,从比较的视野进一步检验并完善该分析框架。


